当前位置: 研究生教育 > 研究生培养 > 正文
研究生教育
    研究生培养
    关于做好我校2012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3-01-25 15:59:58 点击率: 来源:本站

    为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将2012年度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财政出资,用于奖励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4、本年度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下拨到我校的名额为13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依据奖学金申报者申报情况筛选出文、理科各10名送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最终人选。
  二、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韩长日校长担任,副主任由林强副校长担任,成员由五名导师代表、研究生处、科研处、财务处等部门的负责人构成。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
    三、 申报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2012年度全日制在学硕士研究生(含2009级)。  
    四、评选基本标准
 (一)学习成绩要求:按期修完培养方案所有科目及环节,无补考或不及格科目,除学位英语外,其他课程成绩不得低于75分。
    (二)科研成果要求:
      1、承担科研课题要求:
     硕士在读期间,申请者必须参与过国家级课题者(以原立项书课题组成员名单为准),承担并完成相应的科研任务,或主持省级科研课题(以立项书为准),含海南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
      2、发表科研论文要求:
      文科:申请者必须在核心期刊或省级刊物发表过科研论文,且为第一作者。在排序上,发表有核心期刊论文申请者优先,其次为发表有省级刊物科研论文申请者。在发表有同一级别科研论文申请者中,则以各级别论文数量多少为序。
     理科:申请者必须在核心期刊或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科研论文。在排序上,发表有SCI收录论文申请者优先,SCI收录论文署名第一作者计1篇,署名通讯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计1篇,署名第二作者(非导师为第一作者)计0.5篇,署名第三作者计0.2篇。其次为发表有核心期刊论文申请者,再次为发表有省级刊物科研论文申请者。在发表有同一级别科研论文申请者中,同为SCI收录,以影响因子高者在先,其它则以各级别论文数量多少为序。
     3、获奖要求:获得部省级二等以上科研成果奖(以获奖有效名单为准),可视为一篇核心期刊(文科)或SCI收录一篇(理科,不计算影响因子)。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无故未注册者;
    (2)在校期间受到各类处分或院校通报批评者;
    (3)在校期间违反园区住宿管理条例被书面通报批评者;
    (4)在校期间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者。
    (四)评选办法和评审流程:
    (1)有意愿的研究生根据本通知规定条件,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附课程学习成绩单(学院审核盖章),以及学术论文、项目等科研成果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Sci的收录查询、核心期刊的认定以学校职称评定的条件为标准。),由导师签字认定,上交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按评选标准形成文、理科排名前10名的名单,在全校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申报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上交到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书面材料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电子版材料《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4)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的20候选人人材料进行审核,评定出拟获奖名单。拟获奖名单在全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将提交教育厅管理部门。
    (5)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第一个公示阶段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上述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请裁决。
    五、 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进度        负责部门
   1月25日 下发相关通知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月22日前 申请者将申报表以及相关材料 交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月25日~30日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整理和审核,并将初选结果进行公示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月5日前   研究生处将材料提交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审定决定最终人选,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3月10日 将评选结果提交教育厅主管部门 研究生处
   3月25日后 发放奖金 研究生处  财务处

   六、注意事项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新的奖学金项目,今年是首次评审。鉴于该奖项下达时间较晚,额度高,获奖比例较高,学院须高度重视,务必将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位研究生及其导师。
    2、申请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否则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获评本奖学金者本年度不得申报其他奖学金的评比。
    4、各学院要认真总结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中的经验和问题,积极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5、各学院要在评审过程中引导广大同学充分认识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设立是党和国家重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要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在读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要引导获奖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

                                                             联系人:  刘杼     联系电话:  65802066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 版权所有 太阳集团1088vip(百度)有限公司
  • 地址: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
  • 网址 www.lock114.com
  • 邮编:571158
  • 技术支持/中旗网络
  • 海师地理人
  • Baidu
    sogou